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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山东商会宣传贯彻“扫黑除恶”通知内容
浏览次数:1169   发布时间:2019-05-05     返回

 

温州市山东商会宣传贯彻“扫黑除恶”通知内容

 

暨召开二届十六次理事会 

  昨天(20日)下午,中共温州市山东商会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扩大会议暨温州市山东商会二届十六次理事会,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通知内容,部署商会下一步工作安排。

 


常务副会长王忠主持会议


会议由常务副会长王忠主持,常务副会长徐海明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内容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10类打击重点。商会党支部书记、会长刘广升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重点讲解,并总结了一季度的工作,安排下一步工作事项。


常务副会长徐海明(左2)宣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内容

 

今年三月份,商会成立了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中组部文件精神,理事会决定每年从会费中提取5%作为党支部活动经费。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商会成立工会组织,提名常务副会长王忠为工会主席候选人,将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党支部书记、会长刘广升(左2)安排部署商会下一步工作


通过前期考察,理事会上通过了温州市长城书画院院长李欣、一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武玉朝两位新任理事单位加入商会。会上还明确了理事会会议制度,凡连续三次不参加理事会的人员,不得在年度内晋升副会长以上单位,不得参加由商会报送的任何评优活动。


会议现场


2019年是商会换届选举之年,根据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换届领导小组,提名常务副会长王忠为换届小组组长,常务副会长寇天虎、徐海明为副组长。通过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了王同亮、王家存、刘长江、高贵利、孙林、解冬梅6位副会长为换届领导小组成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类打击重点


1、以暴力、威胁或“贿选”“霸选”“骗选”等手段,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攫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等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黑恶村官”。

 

2、聚集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恃强凌弱、残害无辜,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乡霸”“村恶”等黑恶势力。

 

3、依仗宗族势力,组织家族成员或煽动其他群众聚众闹事、暴力抗法、对抗政府,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其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宗族黑恶势力。

4、以开设赌场为主要敛财方式,为争夺赌场、索要赌债、收取“保护费”等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行为的涉赌类黑恶势力。

 

5、以暴力、威胁、恐吓、强占、滋扰等非法手段放贷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裸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6、在土地流转、房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等犯罪团伙。

7、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类市霸、行霸类犯罪团伙。

8、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传销式”、“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9、涉及“校园欺凌”、“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报道的其他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人员。

10实施入境渗透、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实施其他相关的跨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团伙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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